財政部辦公廳近日公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并首次在文件中明確,新修訂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2015年起,財政部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
中央采購網所公布的 《2013-2014年度北京地區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名單》顯示,北京共有黨政機關出差定點飯店131家、會議定點飯店324家。自定點飯店制度實施以來,三星級酒店一直是定點的主體,也不乏五星級酒店。
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部分酒店不惜以較低的“協議價”進入采購項目的招標競爭,有些協議價甚至為市場門店價的1折。曾有報道稱,一家位于長安街附近的五星級酒店標價3200元的豪華雙床房協議價格400元;建國門附近一家著名的老牌五星級酒店標價8000元的豪華套間,協議價格為650元;石景山一家新建五星級酒店標價3666元的行政標間協議價格為280元……
在業內人士看來,隱性利益和廣告效應是定點飯店炙手可熱的原因。業內人士透露,隱性利益包括公務員入住附帶出來的大量客流,更有甚至包括虛報人數吃“空額”等違規現象。亦有某酒店公關部工作人員向記者坦言,定點飯店是資質與實力的證明,是另外一種星級標準。此外,上述人士向記者透露,在“八項規定”政策下,雖然每年真正接待的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人員不足客源的10%,但接待某種意義上代表一種“特供”,其廣告作用不言而喻。
在業內人士看來,過去高星級酒店以“棄星”或極低“協議價”的方式進入采購范圍,此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不利于酒店業正常的市場競爭以及自身健康發展。此次文件明確不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必須入住定點飯店,或可實現酒店客源的分流與多元化。在報銷標準嚴格執行的前提下,對定點飯店的放開,有利于酒店調整自身經營模式,擺脫對定點飯店名號的過度依賴,進而保證酒店業的公平競爭以及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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