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平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旅游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
由于《旅游法》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法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番在其實施僅一周年之際,就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執法檢查,可見其對法律執行效果的重視。
據 張平介紹,8月22日,執法檢查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國家旅游局、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11個部門的匯報。隨后,檢查組分 3個小組,分別由包括張平在內的三位副委員長帶隊,數十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員會委員和全國人大代表參加,赴陜西、浙江、海南、寧夏、四川5省 (區)開展檢查。11月25日,檢查組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最終形成了此份提交常委會審議的執法檢查報告。
報告中,對于《旅游法》的實施一年以來的情況做了中肯的評價,亦未諱言當前旅游行業存在的問題,比如“零負團費”、欺客宰客行為等痼疾。
“零負團費”曾是《旅游法》立法時討論的一個焦點話題,《旅游法》中對此也作了明確的規定。
《旅 游法》實施后,旅游及工商、交通、國土、價格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旅游市場反映突出的“零負團費”、強迫消費、虛假廣告、違規“一日游”、旅游違法用地等問題 開展綜合整治,對涉嫌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網絡經營者、低于成本報價的旅行社進行約談,遏制旅游違法違規現象。
而據國家旅游局提供的資料顯示,今年以來有關“零負團費”、欺客宰客的投訴和惡性事件有所減少,長假期間投訴電話數量明顯減少。
“旅游市場秩序有所好轉,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者的法律意識增強,無序低價競爭等市場頑疾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張平表示。不過,《報告》中亦坦言,包括“零負團費”、欺客宰客的投訴和惡性事件并未得到“根本好轉”。
張平表示,一些不法商家甚至采用價格欺詐、商業賄賂等違法手段從事旅游經營,致使“零負團費”、欺客宰客等利益鏈條難以打破,問題未能得到根治。
此外,一些不法人員從事旅游經營,欺行霸市、非法經營、壟斷市場等在一些地方時有發生,“黑社”、“黑導”、“黑車”問題依然存在,尤其是在違法“一日游”中更為突出。
究其原因,盡管《旅游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但目前大量導游仍未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買團賣團”、不依法足額支付導游報酬的情形仍較普遍。
“回扣仍是部分導游的主要收入來源,導游合理的薪酬機制仍未形成,與‘零負團費’形成惡性循環。”張平稱。
為了扭轉局面,《報告》建議,應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和聯合執法。此外,還亟待加強導游權益保障,確保旅行社聘用必要的導游并建立規范的勞動合同關系,完善導游薪酬機制。
此外,檢查組認為,配套法規制度建設還沒及時跟上也是亂象尚存的一個重要制度原因。
由于《旅游法》規定的旅游規劃執行評估、景區開放、景區流量控制、安全風險提示、高風險旅游項目等關鍵性制度,尚未制定配套法規規章;而《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現行法規規章的一些內容與《旅游法》規定不一致,尚未及時修改。
“配套法規制度建設的滯后,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市場主體對《旅游法》的理解不到位、執行存在偏差,影響了《旅游法》的有效實施。”張平表示。
而據他介紹,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的旅游條例“只有云南、海南兩省完成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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