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南方航空再曝腐敗窩案,四位核心高管在一周內落馬,其中還包括連續(xù)14年擔任南航財務總監(jiān)的徐杰波,震驚整個資本市場。時至今日,這一事件的余震仍在回蕩。而對于廣大投資者來說,最為關心的無疑是這些高管究竟為何被查,他們的職務行為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哪些利益,其突然落馬將給上市公司帶來怎樣的影響,誰來接替這些高管,南航腐敗窩案頻發(fā)究竟是何原因等眾多問題。
然而在當初的臨時報告中,南方航空并未給出答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3月31日發(fā)布的,作為信披分量最重,應該最為詳盡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年度報告中,南方航空對于上述各方最為關注的問題,也只是簡單重復披露“涉嫌職務犯罪已經立案偵查”,其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引發(fā)了市場各方的質疑。
歸納起來,南航的腐敗窩案主要存有三大謎團。
謎團一 職務犯罪該如何理解
“南航被查高管,究竟是什么事?對上市公司影響多大?”面對剛剛披露的年報,投資者心中的疑問,依舊沒能得到解答。
2014年最后一天,南方航空突然發(fā)布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南航集團通知,公司副總經理陳港、公司運行總監(jiān)田曉東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立案偵查。短短數日之后的今年1月6日,南方航空再拋重磅消息,稱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總會計師徐杰波,公司副總經理周岳海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立案偵查。
從公告透露的信息來看,南方航空四位原高管被立案的原因,均為涉嫌職務犯罪。但是在當時的臨時公告中,南方航空并未披露進一步的信息。同樣,在剛剛披露的2014年年報中,除了透露“涉職務犯罪”外,南方航空也未披露更詳細的情況。
具體來看,南方航空在年報77頁,“上市公司及董事、監(jiān)事、高層管理人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處罰及整改情況”中披露,四位高管均為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調查,并沒有透露更多信息。
另外,在年報第124頁,南方航空又指出“在報告期內,本公司個別前任高管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本公司已進行了充分的評估。基于所完成的工作,我們沒有發(fā)現該事件導致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截至本報告日,該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作為每個年度中分量最重,同樣也應該最為詳細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年度報告中,除了上述兩處之外,南方航空再未對高管被調查一事進行說明。同時,南航也沒有披露投資者最為關心的信息——四高管涉嫌的職務犯罪行為究竟是什么?毫無疑問,對于希望從年報中了解到高管被查更多信息的投資者來說,最終的結果無疑是失望的。有投資者就提出,既然是涉嫌職務犯罪,那么就不同于一般的個人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高管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侵犯了上市公司以及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這些謎團上市公司應該明確告知股東,不應該在高管被查以及離職之后,就隨之被掩蓋。
一位法律界人士對記者表示,職務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財產、人事關系等多種實權的國家公務人員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犯罪行為,其本質特征是以權謀私、權錢交易。主要表現是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經濟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而根據涉案情節(jié)嚴重程度,輕則被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雖然目前沒有明確規(guī)定高管涉案被查的具體信披內容,但是由于涉及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從信息披露完整性角度,上市公司應該詳盡披露其掌握的準確以及最新的進展情況,投資者也有權了解到更為詳細的信息,以更好地控制投資風險。
謎團二 對上市公司影響幾何
對于廣大的投資者來說,除了希望了解南方航空原高管被查的原因,這次管理層變動具體將會給上市公司造成怎樣的影響,也是一個關心的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南方航空在公告中曾多次表示,“上述事項(指原高管被立案偵查并辭職)不影響本公司正常經營”。事實上,這樣的表態(tài)并未化解各方的憂慮。有投資者就在網上發(fā)出疑問,“高管被調查,到底有什么影響?不影響正常經營的含義就是航班不會停飛嗎?”
從南航的高管結構來分析,上述四位高層變動,所產生的影響不言自明。根據2014年報披露,在高管人員接連被查之后,南航高級管理人員目前共有10人在職(剔除3位已經退任高管)。其中,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以及總會計師等高管職務,并不直接負責日常運營工作。據一位南航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此次被立案偵查,并先后辭職的四位南航高層,都是公司“核心高管”,屬于“實權派”。
具體來看,此次被調查的周岳海除擔任南航副總經理外,還兼任南航嘉源(廣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廣州南聯(lián)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和廣州南航中免免稅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田曉東除擔任運行總監(jiān)一職外,從2014年1月起還任南航總值班經理室主任。而陳港曾擔任南航內部重要部門——市場營銷管理委員會主任,并從2009年8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也就是說,這三位落馬高管在南航均身居要職,直接分管主營業(yè)務航空運輸的不同領域,他們的職務與總經濟師、總法律顧問、董秘等高管相比,對南航的核心經營業(yè)務更加重要和直接。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次被調查的四位南航高層中,徐杰波無疑是最“重量級”一位。在南航2003年上市之前,2001年4月起他就擔任南航董事、財務總監(jiān)、總會計師,2003年8月至今任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jiān)、總會計師。此外,徐杰波還兼任貴州航空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有投資者就提出,不影響正常經營,并不意味著不會受到影響。而一位上市公司人士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高管團隊的穩(wěn)定,對于上市公司極為重要。分管核心業(yè)務的多位高管同時落馬,公司受到影響是必然的,只是程度大小而已。
從公開信息顯示,南方航空除了剛剛推選肖立新?lián)卧尚旖懿〒蔚目倳嫀煛⒇攧湛偙O(jiān)外,尚未發(fā)布聘任新高管的公告,陳港、周岳海以及田曉東被查離職后,各自負責業(yè)務由誰接手、運營情況如何尚不得而知。
謎團三 窩案再發(fā)折射制度漏洞
實際上,南航并非首次被腐敗窩案的陰霾籠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tǒng)計發(fā)現,從2006年至今,南航集團和上市公司一共爆發(fā)了四輪腐敗窩案,落馬的有名可查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共計14名,其中就包括原南方航空原總工程師張和平。
南航多次發(fā)生腐敗窩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究竟存在什么漏洞?公司有何整改措施?如何杜絕此類案件再發(fā)生?
在一些業(yè)內人士的眼中,徐杰波此次被查,就折射出一些問題。公開資料顯示,徐杰波自2001年起就擔任南方航空的財務總監(jiān),一直到2015年初被調查,長達14年身居要職。雖然目前外界并不清楚其因何被調查,也不知道他的問題是否給南方航空帶來了損失,但是從其被立案偵查來看,這種要職長期由一人把控的人事安排,本身就存在巨大的隱患。
據記者了解,南方航空財務部門除了徐杰波涉案被查外,盧宏業(yè)和陶荔芳兩人也被調查。盧宏業(yè)曾是南方航空財務部總經理,為徐杰波下屬。過去多年的財報,徐杰波和盧宏業(yè)都共同簽署,彼此還申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陶荔芳則是盧宏業(yè)的下屬,曾為財務部資產處的副經理。
中山大學教授林江認為,一般治理結構完善的公司,董事和監(jiān)事有任職期限,高管就沒有特別的任期,比如有的總裁,可以做十多年。但他同時強調,財務是比較敏感的崗位,實際上應該有任職的期限。另據一位大型國企相關人士介紹,雖然其所在公司沒有對財務總監(jiān)任期做出明確規(guī)定,但財務總監(jiān)須同時接受公司董事會及國資委的監(jiān)督。
根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央第一巡視組組長李宏在2月9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專項巡視南航情況反饋會上,對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一一列舉:南航營銷領域貪腐問題多發(fā),在協(xié)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中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采購、維修等領域存在尋租等廉政風險;執(zhí)行財經制度不嚴,資金管理使用不規(guī)范;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多發(fā);公款吃喝時有發(fā)生,公款打高爾夫球問題有禁不止;干部選拔任用不規(guī)范不嚴格,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等問題反映較多;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監(jiān)督管理失于寬軟。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guī)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3月31日披露年報的同時,南方航空還披露了《201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南方航空在內部控制評價結論中提到,公司已經按照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和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另外,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公司未發(fā)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資深投資人認為,窩案爆發(fā)之前,以往年度的年報也像今年一樣披露內控體系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內部控制,但卻發(fā)生了令投資者意想不到的窩案,新鮮出爐的年報究竟揭示了什么有效信息,信披遺漏了哪些重要信息,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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