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局局長錢遠坤介紹,原《湖北省旅游條例》自2005年5月1日施行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湖北省旅游發展的新形勢,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近日 表決通過了新版《湖北省旅游條例》。其內容包括旅游規劃與促進、旅游資源保護與利用、旅游經營與服務、旅游監管管理、法律責任等。該條例明確,旅游經營者 強制、糾纏、誘騙或脅迫旅游者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旅游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可對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2 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針對廣受關注的櫻花景點造成路段癱瘓、景區旺季票價“任性”漲價等問題,新條例明確規定,景區在旺季時要進行最大承載量控制,調整門票價格要舉行聽證會,不能“想漲就漲”。
2019成都全年賞花攻略!你想看的花都在這!(2019-03-14)
呼喚真正意義的旅行(2019-03-13)
「恩施旅游攻略」世界硒都醉美恩施(2019-03-13)
「恩施旅游攻略」世界硒都最美恩施(2019-03-11)
襄陽周邊十大值得游玩的旅游景點(2018-09-20)
湖北興山旅游日記,享受自然美麗田園生活(2018-09-20)
旅游;5個最佳旅行國家公園!(2018-09-20)
發表評論
提示:請先登錄再進行評論,立即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