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國家旅游局早在2012年就已專門印發文件,制定了加強旅游秩序監管的“黑名單”制度,但這一制度主要的監管對象是旅行社、飯店、旅游 集團等企業。而另一個值得追溯的背景是,2013年“旅游法”頒布實施后,將“文明旅游”納入到法律層面的同時,對旅游者自身行為也加以規范。
隨著旅游行業的風生水起,旅游文明也常常遭遇著讓人尷尬的“一地雞毛”,尤其是一些游客的言行舉止著實讓人大跌眼鏡,從亂刻亂畫到隨地吐痰,從 大聲喧嘩到蠻橫插隊,不僅在國內斯文掃地,在國外也是大煞風景。而類似大鬧機艙的行為,更是直接影響公共安全,危害極大。于是,在“文明旅游關乎國家和民 族形象,體現公民素質,雖然引起各方面關注,但還沒有成為廣大游客普遍習慣”的大背景下,通過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飯店等行業部門的聯動,形成游客旅游 不文明信息通報、追責機制,其實是通過法律層面約束形成對道德層面約束的倒逼,進而實現對游客的行為矯正。
但是,“游客黑名單”能否從此喚出旅游新風,則需要一番理性的思索。建立黑名單制度,并不是一個簡單的名單抄錄過程。比如說,雖然已經要求“各 旅行社將做到出境旅游管理審核培訓責任到位,行前說明提示到位,領隊履行職責到位”,但從以往的沖突來看,在很多時候,游客表面的“蠻不講理”往往與旅行 社或商家服務不到位、甚至侵犯游客利益有關。在利益博弈下,這種環閉于游客與旅行社以及商家的消費關系,又如何不保證管理辦法不會是流于形式呢?
此外,在針對游客不文明的紀錄管理辦法中,還專門提到,將開展旅游不文明“隨手拍”活動,將旅游不文明照片、視頻等集中公布。這些舉措的威懾力 是毋庸置疑的,但在進行集中公布時,是否會造成游客個人隱私信息的泄露?如果由此造成了對游客隱私權的侵犯,這樣的舉措,威懾力是有了,違法性恐怕也值得 警惕。
以法律規則來約束人,固然是法律制度兜底的表現。規則制度的形成,應該建立在共識之上,靠集體道德感提升實現文明旅游。這種共識的達成,既需要 旅游市場得到進一步規范,也需要制度規則做好加減法,讓利益相關主體有著對等的話語權。如此,才能真正讓“游客黑名單”制度實現理想與現實的對應。2019成都全年賞花攻略!你想看的花都在這!(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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