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45名黃岡游客在武昌火車站外的大巴上,久久不肯返回。他們稱,在黃岡一公司組織的免費港澳五日游中,他們頻頻遭強制消費,初步統計一共消費80多萬元,免費游變成了“購物游”。
免費游變購物游
游客梁女士稱,她和同團其他游客都是黃岡一家公司的客戶,在該公司的回饋客戶活動中,通過抽獎得到免費港澳五日游機會。“旅行社和該公司在出發前表示,每人交200元至500元小費給導游,就不會被強行要求購物。”她說。
19日下午,一行人抵達香港,逛了幾個景點。但到了20日,他們就開始了“購物之旅”,先后被送到首飾店、手表店、百貨店購物,完全沒有安排參 觀景點。“有些人不想購物,但都被導游趕回店中,說‘再坐一下’。”梁女士說,當地導游和隨團導游“一唱一和”,不購物不讓出門。
隨后的澳門行和珠海行,也是大部分時間在購物。“其實大家多少都想買點東西,但他們帶我們去的店子,都是專門接待游客的小店,我們因此高價買了一些原本不想買的東西。”游客胡女士拿出自己的賬單,顯示她此行購買了手表、首飾、玉石、日用品等,共消費12萬余元。
據初步統計,該團45人共消費了80多萬元。
地陪太不負責任
前日,楚天都市報記者聯系上隨團工作人員張女士。她表示,出發前,旅行社已經說明,此次是一個“逛逛購物團”,游客們都表示有心理準備。
張女士稱,她和導游在旅程中曾提醒游客理性購物,不存在強制消費。游客們之所以表示不滿,主要是因為在珠海購買了過多玉石、翡翠等產品。
旅行社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受理了游客投訴,正在幫助購買了不滿意商品的游客退貨,但需要一些時間。
涉事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活動是該公司組織的第四次免費港澳游,之前都沒有發生糾紛。這次主要是地陪太不負責任,公司對此感到氣憤,將與旅行社一起協商解決。
別太相信低價團
武漢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周俊介紹,該所此前也接到過類似投訴。一些公司或旅行社組織的低價游、免費游中,往往包含大量購物環節。
他表示,如果旅游是旅行社組織,依據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 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游者有權在旅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如果是公司組織了旅游,根據旅游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由旅游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周俊提醒,一些旅行社之外的公司開始涉足旅游市場,設置一些不合理的價格吸引游客,當中多少會存在貓膩。市民在參團前應該謹慎考慮,不要盲目相信低價團,在消費時也應更加理性。如果遇到強制消費問題,可及時向旅游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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