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依賴于互聯網,卻不會受制于互聯網。這句話聽起來有些矛盾,實際不難理解。
這是一個"互聯網+"風起云涌的時代,互聯網+就如同100度的開水,開水當然可以將很多食物煮熟、可以消毒,還可以有很多用途。但我想說的是,開水并不能包治百病,所以,我們不能一提及互聯網+就覺得可以解決酒店行業目前面臨的一切問題。酒店行業更需要冷靜地思考和分析,想想我們這些年,丟掉了些什么,我們的行業自豪感為什么沒有了。我還是那句話,互聯網可以改變這個行業的玩法,但互聯網顛覆不了酒店業。
首先,大部分消費者仍然愿意通過酒店官網預訂房間,自身平臺必須重點建設。
根據Criteo和Phocuswright于2014年12月發布的研究結果,美國的消費者更喜歡選擇供應商網站預訂。航空公司和酒店在數字化預訂方面比OTA更有優勢,超過三分之一的受訪者使用過酒店網站或APP預訂酒店,只有四分之一的受訪者通過OTA預訂。所以,目前來說,我們的酒店應該著力于打造自己的直銷平臺。我們不能沾沾自喜于OTA比重的步步攀高而放棄自身平臺的建設,過分依賴OTA等同于酒店放棄自主經營權。
第二,互聯網固然能夠給酒店提供幫助,但低價背后很難有高品質服務。
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酒店可以也應該借助互聯網對酒店進行智能化管控以提高酒店的生產經營效率,包括優化工作流程、優化顧客體驗、降低各項成本。這樣的互聯網+才是對酒店行業真正的幫助。
我始終堅信優質必須優價。消費者如果一味沾沾自喜于OTA帶來的低價及返利,壓迫得酒店業無法生存,消費者最終會為眼前的得利而付出質量的代價。毛巾門、抹布門事件的背后是行業招工難,招工難的背后是薪酬低,薪酬低的背后是行業利潤低,利潤低的背后是平均房價N年不漲。我不認為低價會讓消費者獲得長遠的利益,旅游團的零團費從來沒有給客人帶來過高品質的享受。
第三,酒店愿意與OTA合作共贏,但必須建立在遵守契約的基礎上。
之前,湖南旅游飯店協會和去哪兒之爭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我必須解釋一下,我們湖南旅游飯店協會與去哪兒網的對抗,并不代表我們反對OTA或者拒絕互聯網,我們和去哪兒的紛爭緣于他們單方面的違約。我們對抗的是沒有契約精神和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這和互聯網人將“拒絕擁抱互聯網”這個莫需有的帽子扣在酒店頭上完全是兩碼事。我們希望和包括OTA在內的所有合作伙伴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遵守市場競爭規則、遵守商業道德和契約精神,互利互惠,合作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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