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近日下發“關于開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起正式啟動在江浙滬三省市、廣東省的線上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在吉林長白山、湖南長沙和張家界、廣西桂林、海南三亞、四川成都的線上線下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
什么是自由執業?導游自由執業,包括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線上導游自由執業是指導游向通過網絡平臺預約其服務的消費者提供單項講解或向導服務, 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游服務費的執業方式。線下導游自由執業是指導游向通過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詢中心、A級景區游客服務中心等機構預約其服務的消 費者提供單項講解或向導服務,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游服務費的執業方式。
從5月中旬起,參與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陸續公布參與導游自由執業的在線旅游平臺和旅行社名稱。廣東省為線上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屆時游客可以通過相關在線旅游平臺挑選自己心儀的導游。
新政解讀 好比導游界引入了“嘀嘀打車”
相比“導游必須由旅行社委派”的傳統做法,導游自由執業被旅游業界看作是一次變革。“新政的出臺,好比是導游界引入了‘嘀嘀打車’,變成了‘嘀 嘀租導游’。”有業內人士表示,將來導游在服務過程中的表現都會體現在平臺上,哪個導游服務得好不好,游客都能在平臺上一目了然,且該舉措將從一定程度上 減少“購物團”現象的出現。
從旅行社的角度看,這意味著在線旅游平臺除了賣機票、酒店、旅游團、門票、租車等,還將開賣“導游”。游客可以通過線上包括手機端預約、支付、 點評導游,就像打車、訂門票一樣。在線旅游平臺同程旅游相關負責人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相比以往的帶團游,導游自由執業更能充分體現導游服務的價值,也有利 于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導游隊伍。
不過,導游自由執業后收入如何計算?游客索賠投訴如何處理?如何購買責任保險?這三個問題成為導游群體關注的重點。
2015年“全國優秀導游員”林哲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明確導游自由執業的收費標準,健全申訴機制和程序尤為重要。此外,根據通知,參與自由執業 的導游應具有導游自由執業責任保險,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這筆費用應該由誰付、怎么付?由于導游未來一年的帶團數量和人數處于未 知狀態,如果保費由導游承擔,導游帶團收入又不抵保費的話,就會影響導游參與的積極性”。
轉載來源:旅游界 http://news.cncn.net/c_64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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