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劉傳江)“報名時講好的是‘亞布力滑雪1日游’150元,上車后立馬變臉,又強制消費720元,遭投訴后旅行社竟玩起失蹤。”北京游客日前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投訴,反映哈爾濱一家子虛烏有的名叫“松花江國旅”的旅行社,竟然能在全國知名連鎖賓館7天連鎖酒店大堂內設點經營,低價引誘外地游客報名參加冰雪旅游,然后在車上威逼利誘實施宰客。而令人不解的是,當地旅游管理部門在7天連鎖酒店現場因沒有抓到現行,竟對此束手無策。
低價攬客上車宰人
小蘆是北京市的一名大學生,今年2月25日春節剛過便來到冰城哈爾濱,準備利用僅有的幾天寒假假期,充分領略美麗的北國風光,體驗冰雪帶來的樂趣。然而,當他報名參加了一次亞布力滑雪游被強制消費后,游性頓失,在以后的游玩中再也不敢報團參加旅游,只是在哈爾濱市區內游玩兩天后便匆匆回京。
小蘆告訴記者,2月25日中午,他到哈爾濱后,便住進了嵩山路一家7天連鎖酒店,住店時發現,一家名叫“松花江國旅”的旅行社在賓館大堂內設立冰雪旅游報名點,以招徠住店的外地游客參加冰雪旅游。旅行社工作臺上擺放著各種宣傳資料,旁邊還立著兩塊“松花江國旅”易拉寶旅游宣傳廣告。小蘆經向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得知,“亞布力滑雪1日游”費用為150元,包括2小時雪場滑雪、來回車費以及一頓中餐。小蘆問是否還有其他費用,這位工作人員肯定地說“沒有了”。小蘆覺得滑雪一日游還不貴,便同意。
當晚,“松花江國旅”的工作人員來到小蘆的房間,交錢簽合同,小蘆發現合同上只有簽字沒有蓋章,工作人員解釋說旅行社已經下班,沒來得及蓋章,并一再表示“放心吧,不會有什么問題,又不是你一個人報名”。考慮到旅行社報名點就設在賓館內,小蘆也就沒多想。
2月26日早上不到6點,一輛旅游大巴車就拉著小蘆及30多名游客奔向亞布力滑雪場,盡管大家起得很早,但初次來到北方的外地游客還是興高采烈,一路上有說有笑。上車后,導游在很熱情地向游客介紹完當地的旅游景點和游玩的注意事項后,便讓游客先休息一會兒,養足精神,等快到目的地再叫他們起來。
正當大家還在迷迷糊糊的睡意中時,導游叫醒大家,此時大巴車正高速行駛在高速路上。這位姓陳的導游開始給游客講一天的行程,其中強調說,滑雪必須租雪服、租雪鏡,兩項180元,除滑雪外還要參世界第一滑道(300元)、坐馬拉爬犁(240元),總計每人還需要再交720元,這些費用是“亞布力滑雪1日游”的全部費用。
“這些不都是自選項目嗎?我們不參加可以嗎?”有游客問。
“不可以,你們是來玩的,我是來掙錢的,你們不交這些錢我的一個月三四千元工資哪來?”陳姓導游軟中帶硬威脅說,“如果不交錢,兩小時的滑雪就安排在下午三四點鐘,滑完雪后就不知道啥時有車送你們回來,啥時有車啥時算,得半夜才能回來。我不能保證有車拉你們回來。”
“這不是強制消費嗎?”游客們紛紛指責導游為什么報名時不說還有其他費用?
“如果告訴你們需要這么多錢你們還會來嗎?”陳姓導游直白地說。
小蘆告訴記者,他們都是外地游客,無法預料不交錢會出現什么后果,大家敢怒不敢言。迫于導游的威脅,全車游客非常不情愿地每人又交了720元。而到了滑雪的場地,他們發現根本不是聞名中外的亞布力滑雪場,而是一個很小的初級滑雪場。而且所謂的滑雪服、滑雪鏡并不是什么必需品,而纜車+世界第一滑道、馬拉爬犁等游玩項目都是自選項目,完全可以自愿選擇。
“導游又說第一次滑雪必須請教練,不請教練根本不會滑,一小時100,一共2小時,當時90%的人又都花200元請了教練。”小蘆說,“所有項目結束之后,導游又拿出了一個補充合同讓我們簽,上面有車上強行收取的720元的項目費,合同的標題是‘自愿消費’。導游說不簽就不帶我們回去,我們被迫簽了自愿消費合同。”
強制消費后玩失蹤
2月27日晚,記者接到小蘆的投訴后,來到嵩山路的7天連鎖酒店探訪。只見賓館大堂左側靠近賓館服務臺處擺放一張桌子,一臺電腦旁立著一塊“旅游咨詢”的牌子,“松花江國旅”的宣傳材料及報名登記簿擺放在桌子上,旁邊立著的“松花江國旅”易拉寶宣傳畫格外醒目,而“松花江國旅”的宣傳材料7天連鎖酒店的服務手冊等一道與也堂而皇之地擺在服務臺上。“松花江國旅”兩名工作人員坐在咨詢臺電腦前聊天。
記者以游客的身份詢問“亞布力滑雪1日游”的價格,一位姓于的工作人員說200元一天,包括2小時滑雪、來回車費及一頓午餐。
“昨天還150元一天呢,今天怎么漲價了?”記者問。
“200元是公司定的價,我們實際上150元就會讓你參加。”該工作人員有些尷尬地說。
“你們屬于哪個松花江旅行社?總部地址在哪?”記者問。
“我們總部在南方,哈爾濱叫松花江旅行社的多了,都是加盟的分部。”對方回答說。
隨后,記者將該情況反映到黑龍江省旅游質量監督所。該所張所長告訴記者,哈爾濱有兩家松花江國旅,一個叫黑龍江省松花江國旅,一個叫哈爾濱市松花江國旅。一遇投訴,這兩家旅行社便互相推諉,都說對方打他們旗號,他們抓了幾次都沒有抓到現行。
當得知“松花江國旅”還在7天連鎖酒店設點攬客時,張所長決定當天下午部署省市質監所聯合辦案,由副所長王子初帶隊隨記者一道準備抓現行。
下午兩點,記者和執法人員來到7天連鎖酒店,此時“松花江國旅”的工作人員并不在現場,執法人員按照旅游咨詢臺上留下的電話打過去,對方似乎已經知道了執法人員在現場,謊稱出去吃飯了,得兩個多小時才能回來。執法人員在現場搜出一本報名登記簿,上面記錄著游客的個人信息及旅游價格,一本“哈爾濱一日游”收據,收據上財務專用章是“黑龍江松花江國際旅行社”,其中“旅行社”印成“行旅社”,印章是印刷上的。
在等待過程中,王所長要求7天連鎖酒店拿出與“松花江國旅”的合作協議及對方資質證明,并聯系“松花江國旅”負責人到現場說明情況。“松花江國旅”的負責人雖幾次通電話但就是不露面,玩起失蹤來。
記者向7天連鎖酒店工作人員提出質疑:“松花江國旅”既然能在賓館大堂設立咨詢服務報名臺,怎么可能沒有租賃或合作協議?難道不審查對方相關資質并留檔備查?“誰能給我帶來客源我就讓誰進來經營,我不管他也不會審查他是干嘛的,我也不知道對方是誰。”7天連鎖酒店的一位負責人很理直氣壯地說。
王子初副所長告訴記者,由于證據不足,無法認定7天連鎖酒店涉嫌從事旅游服務,而且旅游管理部門對賓館沒有管理和處罰權。
隨后,黑龍江國旅和哈爾濱市國旅的工作人員來到現場,雙方都否認是他們設的咨詢臺。
在等待和與7天連鎖酒店交涉的兩個多小時中,“松花江國旅”的人員一直沒露面,執法人員只能現場取締了這處非法旅游營業點,并責令黑龍江國旅和哈爾濱市國旅日后作出情況說明。此案移交哈爾濱市旅游質量監督所做進一步調查。
小蘆告訴記者,就在當晚,“松花江國旅”的負責人打電話給他,請求他不要再投訴了,雙方可以見面談,而當小蘆第二天下午回話要求見面時,對方拒絕接聽,此后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真沒想到,黑龍江作為冬季旅游勝地,旅游也如此混亂讓人始料不及,非法旅行社明目張膽在知名的全國連鎖賓館內設點經營,管理部門卻無能為力,這太不可思議了。”小蘆無奈地對記者說。
3月6日,記者致電哈爾濱市旅游質量監督所詢問該投訴進展情況。該所唐所長告訴記者,哈爾濱市松花江國旅已經作出說明,省國旅還沒有拿出來。事實上他們是一家,只不過是兩塊牌子而已。事實上,據記者了解,這兩家松花江旅行社和黑龍江省旅游質監所在一個樓里。
“由于找不到行為直接人,沒人出來認帳,投訴處理很難進行下去。”唐所長表示。至于為何不能將7天連鎖酒店作為追查對象查個水落石出,唐所長無奈地說,“我們只能管旅行社,賓館不歸旅游部門管。”
設點酒店難逃責任
黑龍江承啟律師事務所主任孫威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小蘆入住7天連鎖酒店,與設于大堂內的“松花江國旅”簽訂旅游合同,小蘆有理由相信合同的相對方即是7天連鎖酒店,或是與7天連鎖酒店合作經營的一家旅游公司,小蘆對旅游公司的信任來源于對其入住酒店的信任。
我國法律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應盡到合理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酒店與他方合作經營旅游攬客業務,應當審查合作者的特種行業從業資質以及設立網點的相應權利能力。如果自營旅游服務要求的資質、資格會更加嚴格。
“7天連鎖酒店自身沒有相應資質而從事該行為,無論其是否違法強制消費,均已觸犯旅游特許經營法律法規,應受到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嚴懲。”孫威說,在法律上,7天連鎖酒店應承擔過錯推定責任,也就是說只有7天連鎖酒店能夠證明過錯完全是第三人行為所致,自己對此完全不知情也無過錯,那么,在其履行完畢舉證與披露義務后方可免責。如果7天連鎖酒店不能將真正的責任人披露到受害人可以完成追究其責任程度,7天連鎖酒店應負有過錯范圍內的連帶賠償責任。
同時,旅游局做為旅游特許資質的發放與監管機關,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直接責任人7天連鎖酒店進行追查,責令其提供經營行為的相應權利資質或交出真正的責任人,如果7天連鎖酒店不能完成上述義務,作為行政執法機關應在對其進行行為處罰的同時,要求其賠償受害人損失。情節嚴重的,應提交司法機關追究酒店及主要責任人刑事責任。“如果旅游局以無法找到‘松花江國旅’行為人為借口,不對負有連帶責任的7天連鎖酒店進行追責,就屬行政不作為,消費者可向相應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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